立會垃圾桶爆炸案 「佔中輔警」縱火罪成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3/02 11:05

最後更新: 2017/03/02 11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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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逸朗被裁定罪成。(資料圖片)

立法會於2015年12月9日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,同日晚上立法會示威區的垃圾桶發生爆炸,垃圾桶蓋飛至20至30厘米高。其中涉案學生的葉卓賢(20歲)及前樹仁大學學生會會長楊逸朗(23歲)被控1項串謀縱火罪,葉早前認罪,有「佔中輔警」之稱的楊則於審訊後今被裁定罪成。

對於辯方質疑楊逸朗(23歲)的好友林國倫,將當晚要求他購買酒精及報紙的來電者,以及在立法會外戴上冷帽及口罩的男子,錯誤辨認2人是楊,法官指辯方的質疑完全站不住腳,因林並非辨認一名素未謀面的陌生人,而是相識已久的朋友。法官裁定楊有意圖犯案,否則不會著林購買酒精及報紙,再由楊將物品掉到同一垃圾桶,事件絕非偶然。